使館認證
2018-03-27
一、外資公司注冊新規定
根據「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辦公廳」2006年4月27日印發「關于外商投資的公司審批登記管理法律適用若干問題的執行意見」「工商外企200681號」將在2006年的5月起嚴格執行,其中一重點為:境外投資方的境外公司需經當地國公證+所在國外交部認證+中國大使館認證。也就是今后使用境外公司到大陸投資設立工廠、公司、代表處時,必須辦理中國駐所在國大使館認證。
二、什么是大使館認證
認證是指一國的外交、領事及其授權機構在涉外文書上確認公證機關、認證機關的最后一個簽字或者印章屬實的行為。辦理認證的目的是使一國出具的公證文書能為另一國有關當局所承認,不致因懷疑文件上的簽名或印章是否屬實而影響文書的法律效力,即通常說的使文書發生域外效力。
中國大使館認證是一份最權威的政府文件,由律師、外務部和中國大使館一級秘書對這個公司的認證。其主要的用途在于該公司以國外公司的身份到中國來投資時,中國受理外商投資時所需的一份認證,證明其公司在當地的使館認證,證明其合法、有效性。
三、提交的材料
要做認證文件的原件
四、得到的文件:
1、律師公證 2、外務部認證 3、中國大使館認證
五、認證的基本程序:
1、對于非政府部門出具的文書,當事人需將其送當地國際公證律師(Notary Public)公證。
2、將經過公證律師公證的文件送外交部公證認證處認證;如相關文書系由政府部門出具,則可徑送外交部或其授權機構認證。
3、將辦好公證、認證的文件送使館申辦領事認證。